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提升我县基层就业公共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莲花县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尊重人才,选拔人才,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工作人员16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就业专岗招聘对象为35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萍乡籍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各项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3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可线上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jxpxks@163.com,或线下提交相关材料至萍乡市城市大厦6号楼613室或莲花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室(3楼)。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2年莲花县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报名表》;
2.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电子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2.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的条件及要求,网上报名资料不全或上传资料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通过。
3.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
(一)初审:报名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3日17:00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线上报名人员及时通过个人邮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12月15日9:00-12月16日17:30。领取地点:萍乡市城市大厦6号楼613室或莲花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室(3楼)。
(三)现场复审:笔试通过的考生需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与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其他: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套,2寸彩色照片3张。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诚信报名,如发现应聘人员所提供报名信息、证书、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七、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数,并在网上公布。
2.笔试时间及地点: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职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
4.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带好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等必需品,不得携带计算器和通讯工具等电子产品。
(二)面试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与拟聘职位匹配的专业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三)计分办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分数高分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出现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考察未通过等情形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由本次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替补。
(四)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萍乡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人员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管理
1.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录组织实施和人员安排,建立岗位实名制台账,实施用人管理、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莲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协调乡镇政府及行政村的就业帮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充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力量,提高乡村振兴管理水平;莲花县财政局负责就业专岗人员相关待遇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
2.就业专岗工作人员在岗期间,由用人单位与就业专岗工作人员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实行一年一考核,并在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清退。
3.就业专岗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日常业务考核及用人管理。服务期间工资标准参照全县司法所辅助岗位待遇确定(含社保5.4万元/年),工资等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
十、其他事项
1.请考生及时关注萍乡人事考试网,将在该平台上发布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相关信息。
2.政策咨询电话:0799-7212610,考务咨询电话:0799-6197980;监督举报电话:0799-7221433。
3.本公告由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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