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具体措施(试行)》(黑组发〔2022〕6号)的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条件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择优推荐、考试选拔的招聘机制。
二、招聘数量
本次在同江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5人。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服从组织分配;
5.需具有同江户籍。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患有传染类疾病和精神类疾病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历评价、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在同江市政府网站和同江人社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2日
2、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报名时间上午9:00-11:20下午14:00-16:30。报名工作由同江市民政局组织安排,地点设在同江市幸福路82号302室,主要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454-2922528。
报名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和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蓝底照片正面打印姓名)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翔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诚信档案。考生在报名期间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3、资历评价。资历评价与报名同时进行。由民政局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原始证书、获奖励情况等,严格按照《资历评价表》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
资历评价加分原则为:
1.获得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分别加1分、2 分、3 分。
2.现职网格员在岗工作满1年以上(包含一年)加3分,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具备每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取单项最高分累计加分。获得社会工作师证书和相关荣誉截止时间为 2022 年12月1日。
4、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等方面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成绩的平均值,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时间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资历评价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人员数量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学历高者进入考核环节,仍然并列由招聘小组办公室议定排名方式。考试总成绩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5、体检。体检由民政局统一组织,按照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6、考核。考核由民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是否违法违纪或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等情况进行考核。
如果因客观原因造成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与政审不合格,按成绩高低依次补充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
7、公示。对于体检、考核均为合格的人员,在同江市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同江市民政局统一分配到街道及社区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民政局及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一年内社区专职工作者(含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空缺,按照此次招聘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待遇
合同期内按照同江市最低工资标准2.5倍执行(现月薪3,625元),试用期发放月工资的80%,并缴纳相关保险,资金由市财政拨付。合同期结束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签。
同江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