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委组织部同意,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后备干部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金龙镇户籍或长期居住在金龙镇辖区范围内的非本镇户籍的优秀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退役军人、致富能手、专业社工人才、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村工作,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愿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写作、计算机操作能力。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8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引进中共正式党员和社工师资格人员。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村后备干部的。
(四)岗位需求:
岗位需求表 | ||
单位 | 所属村 | 招聘人数 |
金龙镇 | 西坛村 | 2 |
金龙镇 | 雪骡村 | 1 |
二、报名
1.本次公招考试现场和网上均可报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830)8589606。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每天9:00-17:00。
3.现场报名: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人民政府3楼305办公室(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钟山街8号)。
网上报名:请于2022年12月21日17: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584645964@qq.com,打包发送的材料须以“姓名+联系电话”为文件名(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4.填报报名信息表。考生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1)。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5.提交证明材料。报名时须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含学位证)原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伍军人以及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另须分别出具组织关系证明、退伍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范围: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基础政治理论、管理知识以及村工作相关知识等,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
2.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12月24日上午9:00。
3.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人民政府(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钟山街8号)。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2:1。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面试地点为龙马潭区金龙镇人民政府(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钟山街8号)。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考察: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依次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七、签订聘用合同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与龙马潭区金龙镇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人员薪资标准不低于金龙镇村(社区)后备干部每月工资标准的80%,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缴纳,转正后工资按上级要求执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劳动关系。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8589606。
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