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青岛第五十八中学是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全国文明单位、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学校紧跟社会发展趋势,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创一流名校 育栋梁之才”为办学目标,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发展”的办学思想,恪守“追求卓越 报效祖国”的校训,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寻教师专业发展之路,做好卓越人才培养的奠基教育,在社会需求、高考压力、家长期望和教育理想间探寻最佳结合点,打造了高素质教育与高质量教学实现双赢的成功案例,学校成为了教师舒心工作、学生开心学习、师生共同成长的精神家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青岛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2022年山东省青岛第五十八中学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4人。
二、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在编在岗优秀普通高中教师。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无违反师德相关规定的记录。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具有地级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或地级市及以上名师、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之一。以上荣誉称号取得时间均须在2022年12月16日前。
9.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10.应聘学科竞赛教练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高中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学习经历且获得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金牌。
(2)有高中数学、物理、化学学科竞赛辅导工作经历,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决赛并获得铜牌以上奖励。
11.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人员,不得报考。
12.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四、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并根据资格初审情况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具体办法和要求: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9:00-12月20日17:00。
报名邮箱:qd58zx@sina.com。
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22年山东省青岛第五十八中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
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及反馈时间:2022年12月17日9:00-12月21日17:00。
选聘学校在报名期间按照本选聘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报考人员重新提交报名表时,应在邮件主题注明第二次报名,初审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为准。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邮箱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选聘单位。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邮件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应聘人员。
五、现场资格审查
选聘学校对网上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范围。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地点:山东省青岛第五十八中学(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20号)。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2022年山东省青岛第五十八中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2022年山东省青岛第五十八中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2)近期2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近三年(2019-2021)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经招聘学校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9)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招聘学校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10)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1)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的《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6),于入校时提交。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由他人代为参加。代参加审核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身份证、应聘材料原件及其签名的《委托书》(见附件5)。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考试
(一)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2月23日,建议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非必要不离青。
地点:山东省青岛第五十八中学(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20号)。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在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根据选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方式详见《计划表》。
同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或笔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初试成绩,按选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同时公布总成绩。
具体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选聘岗位,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教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度考核结果、获得的荣誉称号等项目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范围。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学校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青岛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入职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纳入选聘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九、纪律
公开选聘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执行考试的各项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考前防疫准备
1.为确保顺利参考,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离开青岛市。尚在外地(省外、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应主动了解青岛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青岛市,以免耽误考试。
2.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申领,进入考点时通过手机展示。
3.按规定准备相应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可通过高德地图APP查询“青岛市核酸地图”,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打印核酸检测报告或截屏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个人信息的核酸检测结果均可)。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4.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省内考生管理要求
1.青岛市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参加考试。
2.省内无本土疫情县(市、区)的考生,须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青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参加考试。
省内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考生,须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青后考前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省外旅居史和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
1.对省外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抵达青岛市后须落实好下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规定次数的全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省外无本土疫情县(市、区、旗)的考生,须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青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参加考试。
(2)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入鲁返鲁考生,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青后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入鲁后已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青后考前48小时、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前7天内从省外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相对独立的考场考试。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以“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
2.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青后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1)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
(2)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5天但不满8天者。
3.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4.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考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5天者。
(四)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1.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青岛一码通”,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2.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以免影响考试。
3.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4.考试期间,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签到表及健康承诺书》,请考生按要求如实签订。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成绩,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一、有关说明
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青岛市教育局及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7630195
监督电话:0532-85912935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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