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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3 13:06     浏览量:673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3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2〕92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乡村振兴工作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径,有效解决农户生产技术难题。决定在我县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全县招募2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对象及数量

(一)柑桔、葡萄农业乡土专家;

(二)柑桔、葡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三)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农业系统编制内在岗人员不得申报)。

(四)招聘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专家2名,其中柑桔特聘专家1名,葡萄特聘专家1名。

二、特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二)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实际操作能力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三)敬岗爱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四)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70周岁以内;

(五)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本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三、职责与任务

(一)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特聘农技员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

(二)带动我县农户发展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特聘农技员需深入了解各乡镇产业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带动有条件的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产业致富带头人和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

(三)结对基层农技人员,提升技术水平。特聘农技员要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宣传农业农村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乡村振兴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主体资质、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特色产业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211)报名,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12月17日

联系人:刘支宽

联系电电话:0743-4260097

2、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由专家组组织进行,专家组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从专家库中在考核现场随机抽取。考核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3、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泸溪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由泸溪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年,并颁发特聘证书。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签订协议聘用制管理,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服务期间,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特别是扶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同时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聘。

六、待遇

依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要求,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具体待遇以与特聘农技人员签订协议为准。

泸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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