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0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德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
(二)、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主要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四)、具有规划、法律专业特长的人员、退伍军人、有驾驶证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24日(工作日期间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幸福街道幸福城管中队(马陵公园西门南侧院内)
联系人:孙超,联系电话:0527-80510785.
3、报名方式: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或材料(原件、复印件)。照片及各类材料复印件不退。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户籍、年龄、学历和报考证件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对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紧急情况处置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及附加分计算总成绩。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低于60分除外,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因体检、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前,应聘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应聘者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公示结果,个人健康体检报告情况研究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城市协管员实行岗位管理,一年一聘。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每月基本工资23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基本工资2500元/月,考核工资500元/月,正式录用后缴纳保险。工作每满一年后,增加相应工龄工资。对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幸福街道纪工委将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7-80510782
五、本简章由幸福街道生态环境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幸福街道生态环境和建设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