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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工作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服务水平,培育新雁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计划
全街道计划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30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考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须于2023年1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
2、2019年以来曾被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
3、正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的;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8、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考聘人员需到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河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1月3日—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
九曲街道办事处
地址:河东区桃源路派出所院内,九曲街道便民服务大厅8号党群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39-7117807
(二)报名须提交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4、近期免冠2寸彩照5张;
5、《报名登记表》(须贴好照片)一式三份;
6、《诚信承诺书》;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在职人员)。
8、党员岗提供党员身份证明,一般为灯塔党建系统打印的党员信息表。
9、限制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九曲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聘用岗位的专业要求,对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由九曲街道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负责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聘工作全过程。考聘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齐全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考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报名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2的,取消或调减招聘人数。
四、考试内容和安排
(一)笔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统一采用综合卷,按照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写作、时事政治及常识等。满分100分。
(二)面试
报考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方可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待本场次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向面试人员宣布。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1、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2、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工作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3、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九曲街道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按照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基层工作岗位。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各用人社区负责。
3、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工资薪酬标准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有关要求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4、聘用人员由各用人社区委托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代管劳动人事档案,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六、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考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本次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3、本次公开考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将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监督电话:0539-7117807(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本简章由九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中共九曲街道工委
九曲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