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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2022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村干部、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13:04     浏览量:127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秀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激励政策,调动村干部、社区工作者积极性,畅通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晋升渠道,经研究,决定在集宁区范围内的优秀村干部、社区工作者中开展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专项招聘计划聘用13人,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集宁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村干部、社区工作者计划汇总表》(以下简称《计划汇总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集宁区优秀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进行招聘,其中优秀村干部指的是现任集宁区村“两委”成员和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指的是集宁区社区“两委”的专职成员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及由组织、人社、民政部门统一公开招聘的专职从事基层党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处理复杂矛盾问题,热爱农村工作或社区工作,有奉献精神。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6.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现任集宁区村“两委”成员、社区“两委”成员或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及由组织、人社、民政部门统一公开招聘的专职从事基层党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且任职年限累计满3年。

8.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9.年龄和任职年限要求以当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截止日期按照年对年、月对月计算)。报名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证书、政治面貌与岗位要求须一致。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等情况,受处分处理且仍在处分期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选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人员登录网站填写《集宁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3)一式三份,经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后报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9:00—2023年1月6日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审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者年龄、学历、任职年限、奖惩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后,报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二次审查。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征求纪委监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信访局等部门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与报名资格不符,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安排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评分,或者委托市级以上具备资质的考试机构实施。

(二)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及公众号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笔试结束后,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对于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予以取消。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递补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通知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七、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面试时须用规定语言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及公众号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八、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范围。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选。对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递补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通知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实施。主要了解拟聘用人选的政治表现、资格条件、工作业绩、能力素质、奖励处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要对照《招聘简章》要求的资格条件,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核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注意审核档案材料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递补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通知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九、公示与聘用

(一)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对拟聘人员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三)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会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监督,严格执行相关回避、保密等有关制度,对考试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允许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本次招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每个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通知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五)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审查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本方案由集宁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宁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

优秀村干部、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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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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