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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司法局招聘专职矫正工作者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6:51     浏览量:587

根据工作需要,新会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矫正工作者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招聘条件

1、招聘岗位:专职矫正工作者2名,负责协助镇(街)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2、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心社区矫正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1日后出生,含当天),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户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受党纪、政纪处分、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3)现任国家公职人员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提交资料初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个人填写《江门市新会区司法局招聘专职矫正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需带电子照片)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xhsf12348@jiangmen.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公开招聘专职矫正工作者”字样。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因疫情原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将提前电话通知考生,分时段前来报名递交资料(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江门市新会区司法局招聘专职矫正工作者报名表》纸质版,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大1寸照片2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现场报名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司法局政工办,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东庆北路28号七楼。

(四)报名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报名前咨询,联系电话:0750—6166850。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有效。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办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对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进行测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面试按照拟招考聘用人数1:3的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选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主

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廉洁自律等情况。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新会人才网(http://www.xhrc.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区司法局提出,投诉电话是:0750-6166850。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区司法局按前一环节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试用环节弃权的;

(二)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三)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聘用人选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手续。

九、薪酬待遇和其他事项

薪酬待遇约7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社保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薪酬待遇有所增加。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江门市新会区司法局负责解释,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0-6166850 。

附件:

江门市新会区司法局

2023年1月31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江门市新会区司法局招聘专职矫正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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