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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2023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1-31 23:10     浏览量:935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20〕10号)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城市社区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0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吃苦耐劳,无私奉献,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有东平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9日以后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9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须于2023年2月9日前取得。

5、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东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并且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为条件参加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他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形式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均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在现场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9日—2月11日。

8:0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东平县龙山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东平县崇礼路137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邻)。

3、咨询电话:0538—2832832 (8:00-12:00,14:00-17:30)。

4、提交材料:

①《2023年东平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②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一并提供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2001年之后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⑤个人近期1寸蓝色底版免冠正面照片3张。

5、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2、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基础性知识。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时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照考试人员笔试成绩,根据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3、面试人选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面试原始成绩,面试最终成绩采用系数修正法进行修正。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招考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3、人员递补。因拟聘用人员主动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管理和待遇

1、聘用。对考试、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东平县龙山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派遣到东平街道办事处工作,并由东平街道负责管理考核。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

2、待遇。聘用人员按照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标准确定报酬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有关通知公告,请及时关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

东平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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