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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2023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14:12     浏览量:612

为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为返乡创业、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支持、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和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征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意愿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区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岗位及人数
招募5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岗位如下:
1、果树栽培技术指导员1人;
2、蔬菜栽培技术指导员1人;
3、黄辣椒种植技术指导员1人;
4、水稻油菜技术指导员1人;
5、玉米栽培技术指导员1人。
二、特聘对象和条件
1、特聘对象
(1)农业乡土专家;
(2)种养能手;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4)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
(5)新型职业农民。
注:特聘人员可全职也可兼职。
2、特聘条件
(1)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专业技术特长和科技素质;
(2)热爱农业农村工作,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与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身体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能下乡进行技术指导,年龄不超过65岁;
(4)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本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1)现役军人;
(2)本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3)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三、特聘农技员职责与任务
1、帮助新型经营主体、农户、脱贫户和返乡创业人员等发展农业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本地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脱贫户科学发展农业产业。
2、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为农户、脱贫户和返乡创业人员等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实用技术,对农户、脱贫户和返乡创业人员等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四、特聘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株洲市渌口区农技推广中心报名,填写《渌口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员报名表》(请点击文末链接,下载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联系人:符艳辉电话:13574272922。
2、技能考核
根据报名人数,若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3倍,先组织笔试,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考核人员。技能考核由专家组组织进行,基本程序为:
(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经历;
(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
(3)专家点题询问。
3、研究公示
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确定人选
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株洲市渌口区农技推广中心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5、签订服务合同
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由株洲市渌口区农技推广中心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0个月。
五、管理与考核
对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动态淘汰制,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实行量化考核。考核分半年和年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六、服务报酬
依据《株洲市渌口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以效能定薪酬(底薪+绩效奖励),年终按照考评结果情况发放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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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株洲市渌口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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