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按照《宣恩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当前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以乡镇为单位确定招聘名额,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4名(珠山镇20名,椒园镇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本县户籍或本县常住人口(提供户口簿、村或社区证明、购房、租房证明等依据)。在本县城市社区曾从事过全日制社区工作三个月及以上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6.满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实习、兼职等不算作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7.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资格时间计算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9.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2023年7月31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2.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4.个人银行征信有严重逾期行为,本人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并处于记录期的;
5.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无正当理由组织或参与过信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6.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妨碍社会事务的;
7.有吸毒史的;
8.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加分条件
凡具备报考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1. 持有初级社工资格证的加1分,持有中级社工资格证的加2分,持有高级社工资格证的加3分。
2. 凡曾在本县社区(村)从事公共服务管理的全日制工作人员且连续工作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加2分。时间计算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3.报考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一年及以上)所在乡镇岗位的加2分。
以本人的最高加分项计分,总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3年2月17日)
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工作的各项事宜将同步在该媒体发布,应聘期间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通知公告。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月22日。报名时间截止2月22日中午12:00。
(三)报名要求及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宣恩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3年宣恩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信息表》(附件3),将附件2、附件3、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扫描件一并传至报考乡镇岗位对应工作人员QQ邮箱。工作人员将通过邮箱或电话告知考生审核结果。考生若2月22日16:30前未得到回复,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人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网上报名邮箱、咨询电话:
1.珠山镇:
网上报名邮箱:415175814@qq.com
联系人:王诗莉18672075575,0718-5840687
2.椒园镇:
网上报名邮箱:1226421063@qq.com
联系人:郭淑芬15587637026,0718-5723023
(四)材料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材料要求清晰可识别:
1.《2023年宣恩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个人承诺栏必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2.《2023年宣恩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扫描件;户籍地不在宣恩县的,可凭本人(配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扫描件,持配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扫描件;户籍不在宣恩县的,社区工作经历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需经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4.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党校学历的需提供党校正式证明)原件扫描件(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并确认报告在有效期内)。
5.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报考长期居住地所在乡镇岗位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即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扫描件;社区工作经历证明需村(社区)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乡镇(办)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特别提醒:
①报名时间以工作人员收到邮件时间判断其是否属于按时报名。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信息瞒报错报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者错过报名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②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岗位报名的取消考试资格。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多次发送。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必须以乡镇加考生姓名(例:××乡镇+张某)命名的压缩文件,上传至所报考乡镇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
(五)组织笔试
当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超过1:3的(含3),根据招聘工作专班意见,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保留该岗位,并直接组织面试。当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超过1:3(不含)的,增加笔试,并按照笔试成绩根据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的,参加笔试人员且存在笔试成绩的所有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知识、常用法律法规和公文写作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如果所报考乡镇岗位达到增加笔试的条件,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2月25日开展,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3.笔试成绩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六)组织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按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名单;不足1:3的,参加笔试人员且存在笔试成绩的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根据“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的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为该岗位面试对象。面试名单公布后原则上不再递补,特殊情况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名单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解决处理问题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通过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七)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总成绩加面试总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八)组织体检、任职资格联审
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直接采取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自收到体检通知起5日内未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应当自收到初检结果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复检应在一周内完成。复检医院为初检上级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联审主要采取向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委、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联审联查等方式进行。
因考生资格联审或体检不合格、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达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九)聘用管理
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乡镇组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安排到社区工作。聘用人员需服从统一安排,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2023年度内,已聘用人员出现离岗情形的,以所在岗位综合成绩(达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四、相关要求
(一)“宣恩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三)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未尽事宜由中共宣恩县委委组织部、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恩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中共宣恩县委组织部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 恩 县 民 政 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