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石河子市社区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服务水平,弥补社区工作人员不足,经师市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
招聘120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热心社区工作,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熟练运用办公操作软件;
4、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党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
(二)学历要求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应是经国家、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2、有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立案审查或已被公安部门列为治安重点对象;
3、参与非法组织或非正常上访的;
4、因常年在外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平台
石河子政府网人社工作板块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人瑞瑞仕报名网站为指定报名网站。
人瑞瑞仕报名网站网址为:http://btshz2021.renruihr.com 。(复制粘贴到浏览器打开)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00至10月25日18:00。
1、报考人员可通过石河子政府网人社板块查询《2021年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缴费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00至2021年10月25日20:00。
笔试缴费渠道: http://btshz2021.renruihr.com
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共计5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三)笔试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笔试实行线上笔试,具体要求见《在线笔试考生须知》(附件2)。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2021年10月31日上午10:00—12:00。考前需进行模拟测试,测试时间为10月29日—10月30日,测试链接和具体安排届时以短信和邮件的方式通知。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11月3日在石河子政府网人社工作板块和本次报名系统平台同步公布。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无法参加笔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在开考30分钟后,考生仍未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
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招聘单位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经学信网(www.chsi.com.cn)验证过的学历证明、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等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方式另行发布公告。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公布入围面试名单时予以通知。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
第八师石河子市民政局、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石河子政府网人社工作板块公示7天。
(十一)聘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正式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纳入社区工作人员管理。
四、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兵团、师市社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监督
第八师石河子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3-2012872
六、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招聘时间和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请在石河子政府网人社工作板块查看)。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是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二是考生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信息码”“行程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信息码”“行程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信息码”“行程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三是如考生所在区域被新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过考务服务电话(0993-2069019)报告有关部门,持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抵疆后,主动表明应考者身份,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相关服务管理,八师有关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安排考试事宜。四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是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8、本公告由第八师石河子市民政局、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993-2012835 0993-2069019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0993-2525628、18140769190
第八师石河子市民政局
第八师石河子市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