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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家庄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5 11:30     浏览量:1732

为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组织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选调人员以“同向流动”为主,鼓励人员遵循“机关→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自收自支单位”流动,原则上不得“逆向”选调。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石家庄市市直部门(单位)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部分岗位仅面向石家庄市直单位选调。

(二)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共计59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2)。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或资格条件;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齐全;

6.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各类招录(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履约服务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7.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限制提拔使用、跨单位交流使用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组织、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参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以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请拨打选调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1.网上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1日17:00。报名网站为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jz.appms.cn)。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也将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报考人员报名时,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考生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风景照等);②照片规格:jpg格式(如不满足请使用图像处理工具处理,不得直接改扩展名),像素295(宽)*413(高),照片文件大小20-100kb;③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照片基本占满照片框,图像清晰、不能变形。

(3)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时应将报名表(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内,确定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未及时上传报名表的人员不予审核。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及选调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各选调单位对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信息逐一进行审核,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二)设置开考比例

各选调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三)笔试(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

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合格线60分,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等。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120分钟,不指定参考用书。

资格审核通过合格的人员请于2021年10月27日9:00至10月29日18:00,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于2021年11月1日在报名网站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凡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比例核减岗位数量直至取消。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合格线60分,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绩可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六)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单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以学历高低、工作经历长短进行排序。

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考察环节,可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七)组织考察

市直部门组织各选调单位组织考察,并出具考察报告。

(八)组织试用

各选调单位组织拟选调人员在对应岗位试用一个月。

(九)公示

考察和试用合格者由各单位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报名网站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

考察不合格的或试用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经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按照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十)办理手续

市直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试用、公示等情况,依据管理权限分别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六、疫情防控

考生考前两周申领河北“健康码”、“行程卡”,填写《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进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并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的日期提前赶到考点。考试进场前,应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同时必须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

同时,经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七、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职位和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相关事项,可按表中公布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与选调单位联系。

2.报考人员应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定操作。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联系电话要确保联系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网上注册、报名等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89631762/89631753咨询。

本次招聘公告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86686262(市委组织部)

86688713(市人社局)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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