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北市教育局公开选聘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公告》要求及选聘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决定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公开补选2名淮北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聘小学科学、体育与健康教研员各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师德师风优良;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5.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教研能力强,教育理论功底扎实;
6.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能自觉为提高教育科研工作质量贡献智慧;
7.综合素质高,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8.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聘:
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
违反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
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处分期未满的;
干部人事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属于国家、我省和我市另有规定不能流动的其他情形。
(二)专业条件
1.小学科学教研员: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和初级以上教师职称,有6年以上小学科学或中学理科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经历,至少完成一个完整的小学或中学学段教学循环。
2.体育与健康教研员:具有相应学科中学教师资格和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有6年以上体育运动与健康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经历。至少完成一个完整的小学或中学学段教学循环。
四、选聘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业能力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3月6日。
2.报名材料:
(1)《淮北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推荐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和现任职称聘任证书等;
(3)获奖证书、课题成果(立项、结题和学术交流等相关支撑材料);
(4)论文(需提供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聘证明、师德表现证明、在编在岗证明及年度考核证明;
(6)个人申报事项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需承诺人签名,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需以PDF格式报送,PDF文件按序排列,打包压缩,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参与遴选学科名称+个人姓名”,压缩包内附WORD格式材料清单1份。凡未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能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请将个人报名表连同其他所需材料于2023年3月5日前发到邮箱:714757907@qq.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初审,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将在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三)专业能力评价专业能力评价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按照量化评分表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荣誉表彰进行打分,分数合成后,按照各岗位排名由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综合素质评价环节(如第3名存在并列情形,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进入综合素质评价环节的人选,需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岗位专业能力评价量化评分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五)综合素质评价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岗位专业发展评价环节前3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综合素质评价环节第1名进入下一环节(如存在并列情形,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程序,按照同岗位综合素质评价分数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七)考察体检合格后,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程序,按照同岗位综合素质评价分数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八)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经批准后在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以通过监督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聘。
(九)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专业发展评价和综合素养评价均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归档保存。
(二)选聘工作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61-2109012(淮北市教育局教研室),0561-3880869(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监督电话:0561-3891003(淮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淮北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