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系列文件中关于配强专职党建指导员的有关精神,越秀区流花街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党建工作指导员岗)1名。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党性观念和责任心强,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从事党务工作或群众工作经验,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热爱党建工作;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本岗位日常需走访社区、企业,联系工作和开展活动等);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六)本市户籍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17日的法定工作日,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86234870,联系人:李小姐。
3、报名地址:越秀区流花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堂(桂花岗南街8号)。
4、报名要求:①每位应聘者须本人现场报名;②报名时进行初审,应聘者须提交《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道办事处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明材料、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注:应聘人员不管是否录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5、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职位数与人数的比例达1:5才开考,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党建基础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符合面试条件人数少于5人,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在越秀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和政治审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按通知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后由考生提供体检报告。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审查,考生需提供计生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不按要求体检,体检或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体检建议出具后七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和上级有关工资福利政策办理。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据此解除合同。
疫情防控要求:体温异常或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到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做好自我防护,认真遵照广州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