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什邡市计划面向社会补充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社工岗)人员(以下简称“社工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岗位及服务期限
我市计划招募5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安排在县级社区排查专班、镇(街道)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社工岗)(以下简称社工岗)相关工作,服务时间到2025年8月31日。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面向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生,报考者必须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招募,责任自负。
(一)省内普通高校 2022 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专业,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等专业优先)。
(二)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专业,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等专业优先)。
(三)省外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不限专业,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等专业优先)。
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等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三、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社工服务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1993 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 40 周岁(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7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下载并完整填写《什邡市2023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社工岗)招募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sfsmzrc@163.com报名,邮件名称以“姓名+社工岗”命名。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的报名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募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募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由招募单位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可参加后续考试环节。考生发送《什邡市2023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社工岗)招募报名表》后,应及时登录邮箱查看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募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生邮箱打印笔试准考证(使用 A4 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确保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考试可适当简化招募程序,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岗位数,则不进行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等程序确定拟招募人员;如报考人数形成竞争的岗位,则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分为提前招募(第一类)、面试(第二类)和笔试加面试(第三类)。
第一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免试,通过提前招募方式录取。报名完成后,由招募单位负责通知本人进行选岗,若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按照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等专业优先排序原则确定选岗顺序。未成功选到报考岗位人员可进行调剂,统筹安排。
第二类: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本次考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第三类:大专学历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3月24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书籍,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基本内容为社会工作(社工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综合能力和应知应会的内容、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卫生健康基础知识、公文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次全会精神等方面知识等。
(5)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6)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 0 者,不参加排名,且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7)笔试成绩查询。考生通过什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观什邡”微信公众号公告查看成绩,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申请查分,在分数公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市民政局申请。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全日制本科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大专报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按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 2:1 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若与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若岗位考生达不到 2:1,则除笔试0分考生外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时间:2023年4月2日。
(3)面试地点:什邡市民政局。
(4)考试名次排定:全日制本科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先后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等专业优先排序原则确定。大专考生以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先后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先后名次;考试总成绩和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等专业优先排序原则确定。
(六)资格复审
由招募单位对照考试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七)体检
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由招募单位组织考生到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考生考试面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等专业优先、党员、学历高、学生干部、专业对口、回原籍等梯次排序原则确定人选。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2 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该岗位仅有 1 人参加面试且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招募人员名单按程序和要求在什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观什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依次递补,直至无法递补。
(九)选岗
由招募单位根据考试情况,组织用人单位对拟招募人员按照考生成绩排名及用人单位岗位需求进行选岗。
(十)签订协议
用人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县级社工岗由市民政局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镇(街道)社工岗采取招募单位、镇(街道)、招募人员签订“三方协议”方式,做到镇(街道)具体使用、招募人员专岗专职,招募单位管理协调。
(十一)岗前培训
由招募单位和用人单位组织对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
(十二)正式上岗
2023年 5月 1 日前上岗。
五、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社工岗)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 “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根据《四川省 2022 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 号)有关规定,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 2 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 4 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 2 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 4 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依法接受监督。凡在招募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在什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观什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 0838-821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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