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当涂县姑孰幼儿总园新建幼儿园办学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幼儿园选调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㈠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㈡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㈢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
选调计划12名。选调后由姑孰幼儿总园按城区公办幼儿园办学实际需要进行分配。
三、报考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师风优良;
2.报考人员必须是当涂县农村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在岗人事代理幼儿教师;
3.在当涂县农村公办幼儿园工作满3年及以上(以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计算到2023年9月1日为止);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处分期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当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本次选调公告、报名、考试、公示、调动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开发布。网址:https://www.dangtu.gov.cn/xwzx/gsgg/index.html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4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当涂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填写完整的《人事代理幼儿教师选调报名表》(附件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业绩评价申报表》(附件2)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三)业绩评价
1.近6年来(2018年元月1日至2023年3月15日,以证书日期为准,下同)获市、县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分别得1分、0.5分;获县优秀班集体得0.5分。以上得分因素只取最高得分,不累计得分。
2.近6年来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称号分别得1分、0.5分、0.25分,县级骨干教师称号得0.25分。以上得分因素只取最高得分,不累计得分。
3.近6年以来各类教育教学比赛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分、0.5分、0.25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0.5分、0.25分、0.125分;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0.25分、0.125分、0.05分,同一奖项取最高得分,不累计得分。(提供证书须为学前教育教学类本人获奖)。
以上三项得分累计不超过2分,超过按2分计算。
业绩评价得分计入总成绩。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分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所报考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知识内容等。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新时代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内容。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按照应聘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1)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
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提前公告。
(2)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在专业测试组当天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专业测试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15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参加人员提前40分钟备课。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业绩评价得分,在统计过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与公布的岗位选调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依旧相同则进行加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拟选调对象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教育局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整个选调过程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对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555-6748031、6748030(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0555-6740077(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当涂县教育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