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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关于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17:49     浏览量:997

因工作需要,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

二、招聘名额及基本条件

(一)岗位数量:1-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该工作需经常下基层,适合男性。

2.专业及学历要求:法学等相关专业或有司法工作经历优先;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办公文档,具有较强的亲和力与沟通力。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3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填写《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在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203室(攀枝花天津路57号1栋),联系人:曾老师,2222148。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454719114@qq.com。

(二)资格审查及考核方式

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休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公文写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重新确定递补人员。

(四)通知录用

体检合格者,将电话通知本人前来签订劳动合同。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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