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文安县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医务人员10名,事业人员待遇,纳入控制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优先聘用。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统一选聘方式进行。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及名额
本次统一选聘高层次医务人员10名 ,详细情况见《文安县中医院2021年公开选聘高层次医务人员岗信息表》(附件4)。
(二)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35周岁(1985年10月18日-2002年10月18日出生);往届本科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中医类,中西医结合专业取得副主任医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0月18日)以下;
5.选聘岗位的其它具体条件按《文安县中医院2021年公开选聘高层次医务人员岗信息表》(附件4)要求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审批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10月29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文安县中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0316-7993116。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文安县中医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方式:本次统一选聘实行实地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条件要求执业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期内);
(3)近期正面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6张及电子版照片;
(4)往届生提供与本岗位对应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工作经历证明一份(以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执业注册地点、工资流水记录为准;以发布统一选聘公告之日为时间截点)。
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在考生报名时对其资格进行初审。2021年10月 30日-2021年11月2日由文安县中医院选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单》
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19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到文安县中医院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
3.面试地点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载明的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当面问答及操作形式,内容是2020年国家执业医生资格考试所涉及的相关专业内容。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计分法”,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5. 面试要求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面试。面试按报考岗位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组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和面试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
6.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以选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考生,组织复试。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人选名单将在文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察
2021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在县卫健局的全程监督下,由中医院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四)体检
2021年12月2日,由文安县中医院指定县级以上医院,统一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工作人员报上级相关部门,批复后办理备案手续,在考核、调资、各项待遇方面应与原在编人员同政策,资金来源同渠道。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聘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自聘任之日始,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医院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注意事项:
1、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选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考试将委托第三方进行出题、判卷、汇总成绩单,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向第三方进行查询。
(六)待遇
聘用人员在文安县中医院工作期间享受事业人员待遇,纳入控制数管理。
四、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体检等工作。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信息。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其它事项
1.本次考试将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进行面试。
2.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以上内容由文安县中医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6—7993116
监督电话:0316—865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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