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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1 8:16     浏览量:687

为及时补充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经十三师融媒体中心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与考察”的相结合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1.全媒体营销运营管理人员 1名;

2.融媒体大数据综合运营管理人员 1名;

3.全媒体营销运营工作人员 1名;

4.新媒体短视频平台运营工作人员 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人员,即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十三师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平台

报考人员可在第十三师政务网(http://www.btnsss.gov.cn/)查询相关信息。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及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10:00至4月10日18:00。(现场、网上报名同时进行)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1日10:00至4月11日18:00。

(二)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①发布公告→②组织报名→③资格审查→④组织面试→⑤公示成绩→⑥组织体检(政审)→⑦社会公示→⑧签订劳动合同→⑨进入试用→⑩试用期满考核。

(一)网上及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通过第十三师政务网(http://www.btnsss.gov.cn/)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同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学校证明)、资格证、红底电子照片等其他业绩作品的复印件发送至QQ邮(531949052@qq.com);也可持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业绩作品以及红底照片2张,自行前往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红星大厦12楼)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2.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包括政审(请应聘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政审材料),确定符合条件人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本次招考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按1:1的比例组织拟聘人员在第十三师红星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根据应聘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合格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以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购买五险一金,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监督

十三师融媒体中心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

情节轻重,取消其面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902—2566519。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造成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十三师政务网发布的信息,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部门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7.本《公告》由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李炳荣18099024211

徐 莹 13369023525 0902-2566519

附件1:

附件2:

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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