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成长环境。经研究,现拟开展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公开交流工作。
一、交流人员范围
在虹口区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3年内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交流岗位的任职条件的虹口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交流人员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创新。
2.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没有需要回避的情况。
3.符合交流岗位的其他任职条件。
三、公开交流岗位
上海市虹口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七级管理领导岗位2个,岗位详细信息见《虹口区2023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公开交流岗位简章》(附件1)。
四、交流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11: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交流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人选每人可报1个岗位。
(1)组织推荐: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组织推荐,征求本人意见后,填报《组织推荐表》(附件2)。
(2)个人自荐:事业人员本人有交流意向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个人自荐表》(附件3)。
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ksy_zp@163.com,纸质版交至虹口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二)交流竞聘
区人社局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资格审核、面试、考察、聘用等环节(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交流工作,设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25015553
监督电话:25015551
上海市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