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充实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力量,东山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以下简称“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招聘范围
本次共招聘党建指导员1人。
二、报考条件
1.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有从事相关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懂计算机操作,热爱党建工作;
(2)中共正式党员,男性45周岁(1977年4月1日后出生)、女性40周岁(1982年4月1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本岗位日常需走访社区、企业,联系工作和开展活动等)
(5)广州市常住户口(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的,可放宽为非广州市户口);
(6)具有助理政工师专业资格证书或以上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本人将报名材料密封送至东山街道办事处(越秀区寺贝通津17号201)党建工作办公室,所提交的材料不予退回;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1日,法定工作日时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联系电话:87604202。
3、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报名表、考生承诺书。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党员证明材料(党费证、所在支部证明等)、工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带原件查验)以及小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职位数与人数的比例达1:5才开考,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另行通知)。
(二)笔试
1、报名成功即发放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党建基础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符合面试条件人数少于5人,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成绩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可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半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目前党建指导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正职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工作人员处。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东山街党建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760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