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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卫健委采取比选方式选拔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副职领导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4 9:56     浏览量:834

为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卫健系统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激发年轻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卫健系统干部工作实际,拟在全市卫健系统内,采取比选方式开展选拔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副职领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副职领导3名。

二、选拔范围

全市卫健系统全额拨款医疗卫生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参与比选人员除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4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选拔职位数或取消选拔。

报名时间:4月13日至4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桐城市卫健委人事教育科。

报名提供材料:

1.均由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表、干部任免审批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所有材料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

(二)资格审查

由市卫健委比选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

(三)比选

采取竞职演讲方式进行。按比选职位人数多1人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对象知识层次、专业背景、任职经历,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对考察对象征求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意见建议。

(六)研究决定及任用

根据竞职演讲成绩、考察结果情况,突出人岗相适度和工作胜任度,差额票决决定任用人选。任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桐城市卫健委比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副职领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人事教育科,负责比选的具体工作。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联系电话:0556-6136602

监督举报电话:0556-6137445


桐城市卫健委比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副职领导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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