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卫健系统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激发年轻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卫健系统干部工作实际,拟在全市卫健系统内,采取比选方式开展选拔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副职领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副职领导3名。
二、选拔范围
全市卫健系统全额拨款医疗卫生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参与比选人员除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4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选拔职位数或取消选拔。
报名时间:4月13日至4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桐城市卫健委人事教育科。
报名提供材料:
1.均由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表、干部任免审批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所有材料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
(二)资格审查
由市卫健委比选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
(三)比选
采取竞职演讲方式进行。按比选职位人数多1人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对象知识层次、专业背景、任职经历,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对考察对象征求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意见建议。
(六)研究决定及任用
根据竞职演讲成绩、考察结果情况,突出人岗相适度和工作胜任度,差额票决决定任用人选。任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桐城市卫健委比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副职领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人事教育科,负责比选的具体工作。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联系电话:0556-6136602
监督举报电话:0556-6137445
桐城市卫健委比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副职领导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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