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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花地街道公开招聘垃圾分类指导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8 16:43     浏览量:834

为进一步充实街道垃圾分类工作人员队伍,提高垃圾分类管理服务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垃圾分类指导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广东省户籍,男女不限,年龄在20-40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居住在广州市内,有垃圾分类工作经验者或持有《广州有害生物防制员》上岗证优先。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熟悉使用电脑办公操作,有较好的文书写作基础,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三)无参加非法组织,无受过刑事处罚,无被行政开除公职记录,无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和记录。

(四)应聘上述岗位要能吃苦耐劳,能应付加班加点工作。加班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资福利:

工资待遇按照花地街道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填写《花地街道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明及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3日(工作日)上午9-12时,下午14时-17时。

(三)报名地点

荔湾区花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荔湾区花地街道联桂北路32号)电话:81801846。

(四)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五、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六、录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及“五险一金”依照劳动法和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参照花地街道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8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荔湾区花地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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