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管理,提升基层管理服务能力,经街道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专职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村专职干部2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
2.拥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截至2023年4月20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0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村级后备干部、退役军人、建卡脱贫户家庭子女、低保户家庭子女优先;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现任村四职(社区六职)干部;
3.现役军人;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5.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党群办403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2132739)。
(三)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政治面貌等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要求填写好的《龙桥街道村专职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由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党的方针路线、乡村振兴、公文写作等。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报考人数未达1:3的比例(即未满3人),则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员,按照相关考察环节对人员进行考察,如考察内容不符合岗位要求,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一楼公示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村专职干部聘用协议,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保障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本公告由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0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