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着力推进建设“经济强镇、生态美镇、文化名镇”,谱写垫江南部中心重镇建设新篇章。经研究,决定面向鹤游籍或常住鹤游人员征集村(社区)干部工作意愿,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鹤游籍在外人员有意愿回鹤游、常住鹤游人员(户籍不限)有意愿为鹤游人民群众服务,为村(社区)发展作出贡献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开拓创新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不怕吃苦,敢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截止2023年3月31日)。
(二)不得报名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向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如实、详细、规范填写《鹤游镇面向鹤游籍或常住鹤游人员征集村(社区)干部人员意愿表》(见附件1),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形成电子文档,将意愿征集表发送至491557155@qq.com。
四、村(社区)干部待遇
(一)经济待遇
1.村干部及本土人才。按相应岗位标准发放补贴,其他工作补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2.社区干部。按相应岗位标准发放补贴,其他工作补贴,购买五险。
(二)政治待遇
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专职干部、本土人才一定年限后,满足考试条件的可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请报名人员于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鹤游镇面向鹤游籍或常住鹤游人员征集村(社区)干部人员意愿表》,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保证信息真实完整。
(二)意愿征集后,镇党委将根据征集情况,建立鹤游镇村(社区)干部人才储备库,优化配置村(社区)干部队伍。
(三)本简章由鹤游镇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咨询方式
镇党群办:杨老师18225123962;
中共垫江县鹤游镇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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