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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石头街道环监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17:18     浏览量:617

为进一步充实街道环卫队伍,我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海珠区人事招聘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环卫编制工作人员;

名额:5名,岗位身份为合同制人员。

二、工作职责及工作时间

职责: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督导员、垃圾分类工作督导员。

(原则上每月“六工一休”,轮流排班休息)。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高中或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街道社区工作经验、退役军人及持有C1驾照者优先考虑;

5.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职位

2023年 5月 16日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 5月 16日(星期二)—2023年 5月 25日(星期四)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采取线下报名方式(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箕路5号 (三楼303办公室),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20-84350948)。

3、注意事项:

(1)报名资料如下:《南石头街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考生承诺书》(网上可下载),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于学信网打印),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承诺其在报名时提供的一切信息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该协议;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双开”人员,以及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按30%,面试按70%计入总成绩(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3.考试总成绩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政审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不安排进入体检)高低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进行政审。

2.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派出所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于网上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名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含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具体工资待遇将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2018〕25号)文件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南石头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南石头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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