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配齐民政工作力量,经县委编委同意,决定在全县各镇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聘用。
二、选调名额
本次计划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条件
1.各镇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从事民政工作的优先。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良好的综合文字能力和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有正常履行职责的的身体条件。
四、选调方式
1.采取镇党委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报名需经所在镇党委、政府同意。
2.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民政局派员组成考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考察。
3.考察组依据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调人员报县民政局党委会议研究。
4.县民政局提出选调人选建议,报县委编委会研究确定。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5日-10月29日
2.报名地点:县民政局办公室(县市民服务中心5036室),联系人:徐辉,联系电话: 6836360。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南陵县民政局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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