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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路镇2023年招聘村专职干部简章

发布时间:2023-05-29 18:42     浏览量:716

为进一步充实村干部 队伍,优化村干部 队伍结构,提高村干部 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古路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将招录村专职干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村专职干部:3名(岗位1:银花村1名;岗位2:新桥村1名、双鱼村1名)。

三、基本要求

(一)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公道,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2.熟悉党的建设、产业发展、扶贫开发、农村电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

3.热爱基层工作,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年龄及学历要求:岗位2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岗位1因位置偏远,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 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农村致富能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士等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满足以上条件的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党纪、政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为准);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的人员;曾经担任古路镇辖区村(社区)干部3年内辞职的;3年内报考古路镇村(社区)干部招录后自愿放弃的。

渝北区内在职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非公党建专职指导员;中央、市委、区委规定不适宜担任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古路镇党群办(305办公室)。

(3)报名材料:古路镇应聘村专职干部信息登记表纸质件1份(附件);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打印件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贴信息登记表和准考证)。

2.资格审查。镇党群办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年龄、学历等基础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告知笔试时间、地点。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开展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考察掌握文化知识和素养情况。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为1:3(接受调配的报名人员可根据情况计入任一岗位人数),未达到该比例则取消相应岗位。

4.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综合分析等能力。根据招录计划人数,在笔试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招考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将在笔试当日下午进行公示。

5.加分。

(1)现任古路镇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笔试成绩加10分;

(2)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3)古路镇户籍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在渝北“10.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报名参加并完成3天及以上疫情防控任务的志愿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一次加分,笔试成绩加2分。完成3天及以上疫情防控任务的志愿者,需提供团区委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区委组织部、团区委颁发的志愿服务证书。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备注:同一人报考同一镇街的不同批次招录,只能享受一次加分。)。

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照50%核算总成绩,每名报考人员因不同身份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加分类型及分值由镇党委审定为准。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1:1确定考察初审人员。若应试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优先确定。

6.体检。根据考察初审结果,按招聘人数1:1参加体检。

7.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区级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政审。

8.任职。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镇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任职名单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任职。

9.试用。村专职干部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待遇按照试用期工资执行。试用期满考核称职计入村工作年限,试用期间不确定岗位等级;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本次招录结束至下次招录前出现村专职干部岗位空缺的,在本次参考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排位依次递补考察。

四、相关待遇

村专职干部根据《渝北区村专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享受相关待遇。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古路镇党委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镇人大、纪委全程监督;咨询电话:67169376。

附件: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古路镇应聘村专职干部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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