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街道辖区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问题,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惠府办〔2020〕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灭火员16名;
2.灭火员兼消防车驾驶员8名;
3.消防文书2名。
(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灭火员及消防文书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灭火员兼驾驶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性别要求,男性;
5.学历要求,政府专职队员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6.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灭火员: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街道办事处和消防部门的管理,接受24小时执勤备战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身体条件;
2.灭火员兼消防车驾驶员: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街道办事处和消防部门的管理,接受24小时执勤备战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身体条件,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驾驶证;
3.消防文书: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街道办事处和消防部门的管理,接受24小时执勤备战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身体条件;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擅长公文和新闻写作。中文、政治、新闻、文秘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以上岗位,若有退役军人或经组织批准退出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优先考虑。
(三)体格条件
1.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身高:男性160cm以上;
3.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4.裸眼视力不低于4.6;
5.有以下身体特征的不予招收:长径超过3cm的纹身以及涉及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和邪教、有害气功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标志的;违反社会公德、有损消防形象的纹身,带有明显政治倾向的纹身,主要涉及攻击、丑化领袖人物,涉及反党、反社会、民族种族歧视等内容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
4.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等违法行为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依照有关国家法律规定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约8.2万元/年(含四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方式和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6月6日至6月13日止。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6月9日至6月13日止。
2.报名方式: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zpks.haihr.com/index.php/reg/signlogin/?EXAMID=2387),点击报名入口,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本次招聘仅接受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大亚湾开发区西区街道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毕业证书、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4)个人彩色免冠一寸电子证件照(文件应为JPG格式,大小为1M以下);
(5)考生个人承诺书;
(6)退役证书或驾驶证等能证明符合优先的相关证件;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测、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设置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跃3个项目(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4)。需体能测试合格方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组织笔试。仅消防文书岗位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通讯报道、组织策划等。
(六)资格审查。按岗位招聘人数,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报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七)组织面试。按岗位招聘人数,灭火员、灭火员兼消防车驾驶员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消防文书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一般为8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八)体格检查。体检人选按照总成绩(灭火员、灭火员兼消防车驾驶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消防文书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从高到低排名,以应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格检查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九)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为期1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15日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5.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6.体能测试、笔试、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资格。
7.本公告由西区街道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103811(西区街道组织人事办)
监督电话:0752-5102633(西区街道纪检监察办)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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