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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号)
发布时间:2023-06-12 23:02     浏览量:81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师资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23〕1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各学校教师岗位空缺和教学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属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绛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12日及之后出生)。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3.资格证要求: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5.“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正式退役手续,同时符合所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3.现役军人和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报考者在本次招考报名后至聘用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绛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由绛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8日,通过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iangxian.gov.cn)、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sxgpwb.cn/0359jxjy)。符合教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8︰00—2023年6月23日17︰00。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其中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报考;报考要求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商务经济学等专业均可报考)。

报考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即可报考。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照片是否清晰、是否符合规格要求等,并在网上确认。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3年6月23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6月23日17:00以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3.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岗位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退役军人专门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将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调整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非退役军人同类普通岗位;服务基层项目、退役军人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非退役军人同类普通岗位参加考试。调整情况在笔试之前公告。

取消岗位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3年6月25日早上8︰00—12︰00。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或改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4.网上缴费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6月24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收费标准及相关说明: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申请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3日12:00前将相关资料拍照发至邮箱(jxrsjsyggkzp@163.com)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按规定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为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

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录像,录像资料存档。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1.笔试

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担任。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学等。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在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复审需要材料按以下顺序分别将原件、复印件整理。

(1)网上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2)准考证复印件。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学历不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等。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7)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8)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9)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退役军人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本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0)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服务期限是否已满)。

(1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交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尚未领取合格证书的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具体为:“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教师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山西省政府“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其中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予以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

3.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讲课的方式。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能力。

(3)面试考官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担任。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分数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综合排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工作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绛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执行国家见习期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申报,县人社局审核,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审批,财政部门列支。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允许调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五、岗前培训

被聘用的教师,由县教育局组织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由绛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9—6526899(县教育局)

0359—6528667(县人社局)

绛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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