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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街道办事处2023年公开招聘党务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3 17:32     浏览量:1045

为增强街道党建工作力量,更好地推动党建各项任务落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者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3日(即1983年6月13日之后出生);

(二)党性强,作风正,遵守党纪国法,热爱基层党建工作,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或群团工作经验;

(三)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违反党纪受过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及相关要求

序号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要求

党龄要求

1

党建工作指导员

1

不限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及以上党龄

2

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1

不限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正式党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下午18:00时。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人事招聘”栏查看公告,下载填写《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党务工作者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后文件名命名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发送邮件到149736418@qq.com(邮箱)进行报名,逾期或未按要求的不予受理。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5。

注意事项: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

(二)笔试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将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留意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人事信息—人事招聘”栏,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进行确定。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现场核对后退还原件):《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党务工作者基本信息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入党时间证明。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选为笔试成绩合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数比例的,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环节的实有人员。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五)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顺序,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对象。

体检对象自行在广州市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现场核对后退还原件)。

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河区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如有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经核实按规定取消资格,按总成绩补录拟聘人员。

五、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一)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天河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工资待遇调整方案>的通知》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通过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人事信息—人事招聘”栏另行公布,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以上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本次招聘的解释工作。

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020-8701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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