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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2023年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2 1:13     浏览量:897

为进一步提升埇桥区师资力量,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依据《埇桥区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2023 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埇桥区外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坚持竞争、择优。

3.坚持缺编引进。

二、引进计划

埇桥区2023年计划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66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引进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埇桥区人民政府网(www.szyq.gov.cn)、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jiaotiju.ahsz.gov.cn)公布。

三、引进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身心健康,能胜任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且符合本次公开引进岗位条件的埇桥区外在编在职教师。

3.初级职称教师要求4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要求4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规定的人员;

(5)个人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6)试用期未满或尚未转正定岗的人员;

(7)曾因师德师风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8)其他不宜引进的人员。

四、奖励加分条件

同类奖项不重复加分,最高加分为7分,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加分。

1.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加2分;

2.具有中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

3.获得省级及以上、市级、县级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取最高一级奖项加分:省级及以上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五、引进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埇桥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zyq.pzhl.net/index.php)。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9:00至7月15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埇桥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zyq.pzhl.net/index.php)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埇桥区2023年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报名资格申请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3.上传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附表彰文件)等。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23年7月19日-7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埇桥区教体局后二楼会议室;

3.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表彰证书(附表彰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人员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引进条件要求不符、弄虚作假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引进资格;

5.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后续面试、体检、考察、选岗等工作均在同一报考岗位内进行;

6.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 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不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其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引进教师名单

同一岗位内,根据引进计划按1:1比例,最终以总成绩(面试分数+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引进教师名单。最后一名若成绩相同,按照奖励加分高者在先;奖励加分相同者依获得的表彰荣誉级别高者在先;无奖励加分或上述情况都相同的以面试考官评分中的有效分、最高分分数高者在先。拟引进教师名单在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公布,公布后10日内提供所在地人社部门、编制部门同意并盖章的《埇桥区2023年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见附件3),预期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在后续选岗中放弃的人员,取消拟引进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岗

小学按岗位名称、初中和高中按岗位学科,依据拟引进人员所在报考岗位的总成绩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进行选岗。选岗时必须本人参加,不接受委托选岗。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拟引进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 号)等规定,引进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根据用人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确立人事关系时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埇桥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公开引进工作;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在引进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三)公开引进的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公开招引进工作后续相关信息仅通过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请拟参加引进者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五)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埇桥区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3912270监督、举报电话:0557-3316726

以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特此公告。

附件:1.

2.

3.

埇桥区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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