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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容事务服务中心外聘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12-23 16:02     浏览量:439

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协助开展党建、行政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主动性,能独立开展工作,熟练使用ppt、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活动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学、新闻传播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7日之后出生)。

(四)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实习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12月29日。

(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请有意向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23112795@qq.com(邮件名称:应聘办公室工作人员+名字),由招聘单位审核后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2号希尔顿阳光B座6楼6001室。

(二)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需粘贴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2.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五、面试及体检

(一)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

(二)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合同签订及工资待遇

(一)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年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1.工资:3165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54元/月,绩效工资1011元/月。

2.由南宁市市容事务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

七、其他

(一)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市容事务服务中心。

(二)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联系人:王京瑜,联系电话:0771-2625832。

南宁市市容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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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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