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根据《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单位人员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在绥阳县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到绥阳县财政局下设股级事业单位绥阳县财政预算评审服务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绥阳县财政局下设股级事业单位绥阳县财政预算评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绥阳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尚在试用期内的,本县内未满首聘服务期的;
5.不符合选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7.除绥党办发〔2021〕26号文件规定以外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1月4日在绥阳门户网站内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绥阳县财政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26221473。
(四)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绥阳县财政局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含电子版),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考;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的复印件;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蓝底)4张。
(五)资格初审
绥阳县财政局办公室在收到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名人员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面试
(一)笔试
报名人数在30人(含30人)以上,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3:1进入面试。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主要测试选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有效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两位数字,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进入下一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的,综合成绩以取得面试有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只作为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参考。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
按考察人数与选调人数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其中,同一职位综合成绩排名末位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均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考察,最多递补两次。递补考察均不合格的便取消选调职位或调减选调人数。
(二)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由绥阳县财政局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后由绥阳县财政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局党组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综合考察情况和岗位需要,提出拟选调人员。
七、体检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取消选调职位或调减选调人数。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调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绥阳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第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选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参加笔试、面试的考官如因亲属参加考试属于回避对象,应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绥阳县财政局党组研究确定。
十、特别提示
参加选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疾控”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有关疫情内容,并按省、市、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咨询电话:0851—26221473 绥阳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851—26363672 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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