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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1-11-25 16:08     浏览量:1417

【点击查看考试内容,领取复习资料】为解决专业人员紧缺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2013〕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在职人员公开考调工作人员7名。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考调原则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实施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办理调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考调职位详见《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本县内符合考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符合《职位表》规定的年龄、工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截止2021年11月25日,仍在服务期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

3.截止2021年11月25日仍在试用期人员;

4.近五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人员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且未解除处分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不符合考调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失信被执行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考调的。

(四)有关情形的处理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考调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以及不能报考的有关规定及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考调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考调程序及步骤

(一)方案发布:《实施方案》于2021年11月25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时间:2021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纳雍县沿河小区气象局路口);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4.报名咨询电话: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3531064)。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中午12:00。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

2.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

6.《考调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21年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5日上午:9:00 — 11:0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

4.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 笔试加分:驻村3年及以上(含3年)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60分以下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

按照考调职位数1: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考察对象。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计划数末位并列的,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

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的考生,考察定为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考调职位不予递补。

考察时应填写《纳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考察调动审批表》、《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征求意见函》。

(六)调动

1.根据考察结果,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考察有关材料、《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考察调动审批表》、《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征求意见函》、《增员审批表》统一送县人社局审核,行文调动。

2.考调人员须在考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聘、工作调动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经组织安排调整的除外)。

3.调动后根据考调单位职称岗位空岗情况进行重新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此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考试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2〕260号)文件规定,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将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六、本方案由纳雍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纳雍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纳雍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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