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工会发展服务中心是海珠区总工会属下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海珠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工勤岗除外)。
三、选调职位职数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名。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团结同志。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工会工作,熟悉法律事务,擅长活动组织及宣传策划,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者优先。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发现有违规、隐瞒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的情形;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通知。
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调通知。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压缩包请注明“区总工会公开选调+姓名”,发送至粤政易海珠区总工会收发员账号,纸质版材料在报名时间内交至指定地点。
2、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12月1日—12月7日(周六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区总工会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616室,联系人:柳小姐,联系电话:020-89088747)。
3、报名材料:
(1)《海珠区总工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3)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性材料,包括由本人执笔撰写的文章材料,获奖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
区总工会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份,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以上的,按照成绩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行承担。因进入体检人选未按照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全面考核。由区总工会对被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事项等进行考察。
(六)廉政、计生等审核。
由被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提供其廉政、计生等审核材料。
(七)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的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检举揭发材料并署真名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并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若出现自愿放弃选调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拟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亦自行取消。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工作时间、地点等事项调整的,请及时留意通知。
广州市海珠区总工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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