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研究型的教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科研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市决定公开选聘化州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
三、选聘职位
选聘教研员共3名,其中中学英语教研员1名,中学物理教研员1名,中学化学教研员1名。
四、选聘范围对象
我市“龙头”“马车”学校(化州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实验中学、官桥中学、第九中学)在编在岗教师。
五、选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二)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书育人实绩突出,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在学科教学及研究方面有建树。
(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策划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教育信息技术。
(四)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满6年(含)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学科的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197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下,现在我市“龙头”“马车”学校任教,且在高中循环教学1次以上或具有高三任教经历1年以上。
(五)身心健康。
(六)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享受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但在农村学校服务未满5年的教师。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六、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化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2023年化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 (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在教育部门或政府部门公开发表的论文、县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报名资料进行审查。根据报名人员的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学历、年龄等情况综合分析衡量,按选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初审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比例人数通知参加面试。
6.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方式。采取实地听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3.面试内容。对有关面试人选进行实地听课和10分钟答辩。主要对面试人选的教育教学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专业知识和素养、教学教研指导能力等进行考核。
4.面试满分100分,根据实地听课、答辩分别占总成绩50%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80分,如实地听课、答辩单项所得分低于80分的,不能聘用到所报考的岗位。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差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将列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选聘计划人数与考察对象的比例为1:2,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由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师德修养、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调查、民主测评和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经考察合格的拟选聘对象,呈报市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选聘对象。
九、聘用
被聘用人员须在化州市教师发展中心服务5年以上,期间不能申请调动和报考其它机关事业单位。被聘用人员根据岗位聘用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岗位等级,核定工资。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