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桐梓县乡村振兴局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桐梓县乡村振兴局编制缺额情况,经请示县委组织部同意,采取公开选调方式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业务人员到桐梓县乡村振兴局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人数
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为全县党政机关在编人员,报名人员应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编制身份。
2.报考公务员岗位需在本县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过硬。
4.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办公室工作,能吃苦耐劳。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含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组织考察、研究确定人选、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证明个人身份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转正定级表、公务员登记表、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并提交《2021年桐梓县乡村振兴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到县乡村振兴局综合股(4楼420室)报名。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者,可在2021年12月10日前将报名表扫描传至县乡村振兴局,并于12月13日12:00前交齐所有资料(联系人:王永娟;联系电话:26624066;邮箱:365462395@qq.com)。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和资格的电话通知参加下一环节。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以及在考试中舞弊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两年内不得参加县内选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能力测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岗位报考比例小于1:15的,不进行笔试,直接举行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3:1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满分为100分。面试环节考生不足2:1比例的,所有报考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下一环节,只作为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参考。
(四)组织考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人数按选调人数1:2比例组织考察,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察并进行政审。
(五)研究确定人选
桐梓县乡村振兴局召开党组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工作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报桐梓县委组织部。
(六)体检
本人自行提供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的体检合格报告。体检不合格的,由桐梓县乡村振兴局研究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七)办理调动
体检结束后,由桐梓县乡村振兴局召开党组会研究,正式确定拟选调调动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造成考察失真失察的,公开选调计划取消。考察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
桐梓县乡村振兴局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工作。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桐梓县乡村振兴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县纪委县监委:0851-23318536
县委组织部:0851-26621980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