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市委大湾区办(市政府港澳办)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2名,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5.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登录以下网址报名:https://sign.2eju.com。报名时间自2021年12月16日12时至2021年12月26日18时。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3)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认证书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复印件材料须本人签名);
(4)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5)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材料须本人签名)。
2.咨询电话: 0755-88127680。
3.我办将按照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按照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择优选择10名考生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选择排名前6名的考生进入面试。按笔试分、面试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2名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中,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可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组织考察。我办组成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察。
(五)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按递补次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不列入拟调人选。
(六)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2名拟选调人选及工作岗位。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2名,将适当调减最终选调名额。
(七)公示。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八)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二)市委大湾区办拥有本次选调的最终解释权。
市委大湾区办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