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拟面向区内公开选调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海珠区党政机关及区属各部门、街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调职位职数
区规划资源分局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3名(分局机关行政执法专项编制,详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
(三)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社会形象好。
(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具有胜任拟任职位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具备公务员身份;具有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3周岁(1988年12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现任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发现有违规、隐瞒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或其他不适合在规划和自然资源机关工作的情形;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2.结合前期报名情况,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为确保选调工作正常开展,现延长岗位报名时间至12月24日,地点:区规划资源分局人事科(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13楼,联系人:王强,联系电话:020-34381551)
3.报名材料:
(1)《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2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二)资格审查
依据规定的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由区规划资源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参加知识能力测试。选调职位及人数将视实际报名情况开考,如选调职位审核通过人数与该职位的选调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减少该选调职位人数或取消选调岗位。
(三)知识能力测试
知识能力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基本常识、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范围,并组织体检。
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全面考核。考察人选在“海珠数字化协同办公系统”公布。由区规划资源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小组办公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与被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被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事项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形成考察报告。
考察期间发现考察对象思想政治不过关、能力与拟选调职位不匹配的情况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可按规定程序递补人选。
(五)廉政、计生等审核
由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提供其廉政、计生等审核材料。
(六)确定拟选调干部人选
根据干部考察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干部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检举揭发材料并署真名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确定选调干部人选
经公示无异议并研究确定选调干部人选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六、纪律要求
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拟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亦自行取消。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工作时间、地点等事项调整的,请及时留意通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