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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1年12月面向市内公开选聘副院长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8 9:52     浏览量:1577

为适应光明区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发展定位的需求,推动光明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与光明区教育局合作成立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光明区教师发展中心)。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是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直属机构,是财政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结合该院用人实际,现公开选聘副院长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1名。

研究院简介: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既是深圳市教科院建设一流教科院的实验基地,也是光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智库和研发中心,主要承担教育决策咨询、教学研究与指导、教师培训、教育质量监控等职能。成立以来,在市教科院和区教育局的坚强领导下,始终秉承“科技·生态·幸福”的理念,以打造与世界一流科学城相称的区域一流教科院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根本,紧紧围绕“狠抓常规、创建特色、树立品牌”的总体工作思路,以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以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作风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育管理决策,各方面工作初见成效,社会反响良好。

二、招聘范围

深圳市范围内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2年及以上;

4.深圳市在编在岗人员;

5.具有8年及以上教科研机构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或中小学校级领导任职经历。

上述所有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任职试用期间的;

6.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年限要求

聘用后需在光明区工作满10年。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光明区教育局人事科电子邮箱(jyjrs@szgm.gov.cn)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按“选聘副院长+本人姓名”的格式命名。

应聘者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1年12月面向市内选聘副院长报名表》;

2.《履职报告》;

3.本人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还需提供本科学历);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现聘任职务证明;

7.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

8.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其中1-2项提供电子版,3-8项提供PDF格式扫描文件。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9日,截止时间为1月9日下午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通过审阅资料、电话交流、视频对话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考核,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地进入面试等环节,经招聘单位考核无合适人选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面试

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形式和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情况,有合适人选的,按等额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无合适人选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其他事项

(一)体检。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等环节。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二)考察。由光明区教育局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四)监督。有关事项公布和相关表格下载请登录http://www.szgm.gov.cn),请密切留意。咨询电话:0755-88211817。光明区公开选聘副院长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755-88212141,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未尽事宜,将以补充公告及时通知。

本公告由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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