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区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历。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状态、素质。
6.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和抗压能力。
7.符合《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2021年公开招聘区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所列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或强制措施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及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资料
报名需填写《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2021年招聘区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可附个人有关文章、材料等。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请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后,发至:1121955755@qq.com(咨询电话0851-82263286)、745440804@qq.com(咨询电话0851-84839336),《报名表》任意选择发送到一个邮箱即可。邮件标题统一注明为:姓名+金华园街道区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
(三)报名时间
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5日17:00点(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四)资格初审
凡在网上进行报名人员在2022年1月12日17:00点前接到电话通知的,即表示通过初审,请在规定时间内到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观山湖区金岭路131号)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4)学历、职称、奖励证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主要考察考生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考生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需测试写作能力)。通过面试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本人。未接到电话或者邮件通知的,视为未通过面试,金华园街道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放
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由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办事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政审考察组,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与岗位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八)递补
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聘用合同,派遣至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办事处工作。
四、工资待遇
严格按照观山湖区派遣聘用制人员相关待遇执行。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正常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
五、有关事宜
1.应聘者需对应聘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2.参加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联系不上本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3.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出现重大失误或不能胜任所安排的工作将取消聘用资格。
4.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办事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