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总工字〔2017〕31号),黔东南州总工会、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总工发〔2019〕6号)文件精神。榕江县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会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社会化工作者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犯罪记录。
(三)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分配。
(四)热爱工会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中共党员、有工作经历或持有社会化工作者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5月10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被开除公职处分或被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立案调查的。
(4)不符合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榕江县总工会二楼办公室。
(四)报名所需资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免冠白底一寸彩色相片1张。(注: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果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同时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接收报名材料并给予报名登记。
(六)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主要测试工会法、工会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公文处理以及公共基础知识等,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普通话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
2、岗位报考达到1人以上即可开考,取前三名参加面试。
3、考试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体检:根据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参照公开招录事业人员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由榕江县总工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九)公示及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榕江县总工会组织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不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黔东南州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未尽事宜由榕江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6622042
榕江县总工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