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贵州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人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工总字〔2017〕31号)精神,按照遵义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遵义市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管理实施办法》(遵市工通字〔2021〕22号)和《遵义市总工会关于下达2023 年遵义市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计划的通知》(遵市工通字〔2023〕8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3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限湄潭县户籍或湄潭县生源的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热心于工会工作事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参与邪教组织等行为;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处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4.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应聘成功后服从用人单位安排。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在政府部门从事社会化岗位工作的情形。
6.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简章
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tan.gov.cn/home/)和湄潭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湄潭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未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湄潭县总工会一楼会议室。
4.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湄潭县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人员报名表》,需提交打印的纸质报名表,不接受手工填写的报名表报名;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上的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并放宽到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④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备注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⑤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村(社区)脱产干部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⑥委托其他人报名的,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和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对所委托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负责。
5.报名要求:报名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对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考生自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应聘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查,重点结合本《简章》及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基本信息,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及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及聘用等资格。
(四)缴费
本次招聘收取资料费每人100元(只限现金)。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审查合格后的报名表现场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五、加分
为弘扬鼓励先进典型,凡个人获得市(厅)级(含市委、市政府、省厅级)以上表彰的加3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需于2023年7月8日前提供文件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湄潭县总工会二楼基层宣教部,经在湄潭县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折算前的笔试成绩。
六、考试
(一)领取准考证。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7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领取。
2.准考证领取地点:湄潭县总工会二楼基层宣教部。
3.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上午9:00至11:30。若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举行的,将通过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和湄潭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告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工会相关法律法规、工会基础知识、相关时事政治、基本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湄潭县总工会”上公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综合能力。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照总名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考生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
七、体检
(一)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最多递补一次。
(二)体检事项
1.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随机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统一组织体检;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县总工会负责;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沟通协调等内容,考察对象需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不合格或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和湄潭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上岗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即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者,不予聘用。
十、薪酬待遇
1.试用期工资为聘用工资的80%,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由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构成,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住房公积金。
2.劳动合同两年一签,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离职离岗,第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且自愿留任的,续签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原则和程序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可向湄潭县纪委监委举报。
2.报考者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合格人员均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十二、本《简章》由湄潭县总工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湄潭县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4222627(湄潭县总工会基层宣教部)
0851—24222265(湄潭县总工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1—24221073(湄潭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1.湄潭县总工会2023年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表
岗位 序号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岗位 要求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要求 | 备注 |
1 | 基层工会 社会工作者 | 3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8-40周岁 | 限湄潭户籍或生源;最低服务年限2年。 |
湄潭县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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