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组工干部的来源渠道,优化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县委组织部决定从各镇和县直各单位中公开选调县委组织部公务员1名、下属事业单位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我县各镇和县直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试用期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情形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4日至1月18日(上午8:45—11:45,下午14:45—17:45)。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一室;联系电话:8824256。
3.报名资料
(1)《中共平远县委组织部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或彩色打印),同时附一张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内,以本人姓名为照片名称)。
4.其他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县委组织部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比选,具体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人员确定
县委组织部将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3个月的综合考察,表现优秀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平远县委组织部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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