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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贵阳市监察委员会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2 19:31     浏览量:2116

为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建设,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贵阳市纪委市监委开展面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贵阳市纪委市监委计划选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共9名。具体职位详见《贵阳市纪委市监委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贵阳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贵安新区使用行政编制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3.中央、省设在贵阳市及贵安新区辖区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按照《监察官法》,监察官的选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1.忠于宪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廉洁作风,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的专业基础和能力,熟悉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参加选调人员为副科级干部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参加选调人员为正科级干部或一、二级主任科员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

6.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除外);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时间计算截止至2022年3月1日(发布公告时间)。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5.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其他不得作为选调人选的情形。

上述时间计算截止至2022年3月1日(发布公告时间)。

三、选调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中共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贵阳市监察委员会网站(http://www.gysjw.gov.cn)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公开选调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中共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贵阳市监察委员会网站,下载并填写《贵阳市纪委市监委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以及表格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贵阳市纪委市监委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同时上传近期一寸高清免冠正面证件照,并妥善保管《报名推荐表》原件待查。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参加选调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务员回避相关规定,不得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或者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有关情况将通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

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上午9:00—2022年3月11日下午17:00。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初审。贵阳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在收到相关材料后,48小时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采取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报送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将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最低不低于2:1,低于2:1的,贵阳市纪委市监委将视情况减少该职位选调人数。

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若出现减少选调职位人数等情形的,将于2022年3月14日17:00前将相关情况在网上进行公示。

3.笔试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于2022年3月18日9:00至17:00期间,到贵阳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441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19日9:00—11:30,笔试地点、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贵阳市纪委市监委统一组织,笔试突出实践需要,主要测试政治政策理论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结束后,通过中共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贵阳市监察委员会网站依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公布笔试成绩,并发布资格复审公告。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贵阳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在笔试合格分数(60分)以上,依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数5:1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对照报考职位选调条件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选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按规定时间到选调机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信息,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资格复审相关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面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未参加面试的选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环节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字,在中共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贵阳市监察委员会网站公布总成绩。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阳市纪委市监委在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组织开展考察。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才素质、工作实绩、一贯表现及职位匹配度等出具综合考察报告,作为确定拟选调人员的重要依据。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考察完成后,由贵阳市纪委市监委组织拟选调人员体检。患传染病、重大疾病或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贵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贵阳市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报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以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

(九)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由贵阳市纪委市监委在中共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贵阳市监察委员会网站上以及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贵阳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调动,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四、其他事项

1.参加选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阳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发布的贵阳市纪委市监委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的有关公告,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2.本公告由贵阳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7989556。

中共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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