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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初中教研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6 16:55     浏览量:1897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教研员队伍建设,以适应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更好地推进我区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相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初中语文、初中英语、初中历史教研员共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斗门区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南端,因“戽斗之斗、海门之门”而得名,是珠海市3个行政区之一,位于珠海西部,东、北连中山,西、北接江门,毗邻港澳。1965年7月由中山、新会划出部分镇村建县,1983年7月归属珠海市管辖,2001年4月撤县建区。全区面积674.8平方千米,基本农田28.85万亩。辖井岸、白蕉、斗门、乾务、莲洲5个镇和白藤街道,有101个行政村、28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约63万,其中户籍人口36.48万人,农村总人口21.7万人。是著名侨乡,有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16.6万人。近年来,斗门区先后获评国家生态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全国法治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示范名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中国最美乡村旅游目的地、中国曲艺之乡、中国海鲈之都、中国禾虫之乡、中国黄沙蚬之乡等称号。斗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举全区之力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努力建设成为珠江西岸智能制造示范区、滨江田园生态新城和粤港澳休闲旅游目的地,奋力打造珠海“二次创业”新引擎。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umen.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数量

序号

选聘岗位

人数

1

初中语文教研员

1人

2

初中英语教研员

1人

3

初中历史教研员

1人

合计:

3人

三、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在编在职的中小学教师及教育工作者。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3)有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其它情况。

4.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对所招聘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等有较深入的研究,能够把握新课程改革方向,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指导广大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5.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治学严谨,学风朴实,教风端正;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动态,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研究和写作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职称条件:具有岗位对应的中小学教师高级及以上职称。

3.教师资格条件:具有与报考岗位对应的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资历条件: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对应学科教学工作累计满5年及以上(年限计算至2022年4月,按自然月累计计算,不足一月按一个月计算。下同)。

5.工作经历条件:具有3年及以上县(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教研工作经历;或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中层正职以上行政工作经历;或具有2年及以上现任各级教研单位的学科教研员。上述年限均计算至2022年4月。

6.业绩成果条件:

报名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①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教研部门颁发的教育成果奖;②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教研部门颁发的一等奖及以上教学竞赛奖励;③2017年以来,至少有1篇专业论文(或著作)在省级及以上刊物(CN或ISSN)发表;④2017年以来,至少主持(并结题)过1项地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⑤曾指导教师或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五、薪酬待遇

按照珠海市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珠海市斗门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政策规定薪酬待遇。

招聘的教研员工作一年后对其教研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在教研岗位留用,如考核不适合教研员工作,则转岗调整至斗门区内公办初中担任专任教师工作,编制纳入学校管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采取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5日17:00(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人事股(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78号),邮编519100,联系电话:0756-2782141。

(二)资格审查及心理品质测试

珠海市斗门区教师(校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材料对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综合评定情况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和面试。心理品质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只供招聘单位参考。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

2.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应聘者中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3.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等环节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有关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招聘过程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及入围后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面试成绩公布后10天内,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者须提交其主管单位同意报考及同意办理调动手续的证明,否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五)本次招聘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均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者主动关注,不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教师(校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咨询电话:0756-2782141,监督电话:0756-2782109。

珠海市斗门区教师(校长)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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