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教育发展需要,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砚山县教育系统教师流动管理办法(试行)》(砚教联发〔2020〕3号)《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流)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砚组联发〔2020〕3号)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面向县外选调教师的批复》(砚政复〔2022〕35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强化保障、优绩优先、分类施策、公平公正的原则,引进优秀教师到我县工作,为我县教育事业工作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面向县外选调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砚山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选调岗位
面向县外选调在职在编的学前教育、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若干人。
四、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敬业精神;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相应学段学历,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
(四)具备与报名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因违反师德师风等受到各级党纪、政纪处分及诫勉影响期内的不予报考;
(七)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工作年限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转编特岗教师流动服务年限。
(九)具备与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报名通过扫码注册报名,也可直接到砚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5日17:30,报名时请将组织考察所需材料扫描后加压,文件名注本人姓名上传至QQ邮箱3104512658@qq.com,已注册报名的无须重复报名,但需上传考察所需材料。
六、选调方式
采取组织考察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选调人选。其中组织考察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组织考察事项。组织考察主要以申请教师近五年的教学成绩、表彰奖励、履职考核情况、配偶或户籍是否在砚、是否有违法违纪等作为主要的考察依据,满分40分,具体考察事项为:
1.荣誉得分(满分10分)。近5年内获得教育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名优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省、州、县、乡、校(法人单位)分别得10、9、8、7、6分(各个级别取一项荣誉加分);
2.竞赛得分(8分)。近5年内参加课堂教学比赛、“一师一优课”评比、公开课(含说课)比赛、组织学生参加比赛等获得奖励,省、州、县、乡、校(法人单位)分别得8、7、6、5、4分(各个级别取一项荣誉加分);
3.履职考核得分(满分4分)。近5年(2016-2021学年)履职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
4.现任学校领导职务得分(满分5分)。①现任独立法人学校校长、副校长和书记的5分;②现任独立法人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含村完小校长)得3分;③现任办学规模为18个及以上教学班的学校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得2分。
5.学历得分(满分5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得5分。
6.情系家乡得分(8分)。本人或者配偶户籍在砚山、配偶在砚山工作(自由职业者户籍须在砚山),配偶关系需提供户籍证明及结婚证扫描件,得8分。
(二)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未折算前)不进入组织考察环节。
七、选调流程及时间安排
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在2022年6月15日前,由本人向砚山县教体局提出申请,6月18日组织开展学前教育、高中、小学面试,6月25日开展初中教师面试,根据学科需求按面试成绩得分高低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员。根据综合得分高低及学科需求确定拟调入人员,由县教体局按程序上报审批,7月15日前发出商调函。
八、岗位安置
经砚山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商调函,在8月20日前报到的,按综合得分高低选岗。
砚山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8日